男子身穿“小警察”服骑电动车 假警服引关注。近日,有网友发布视频显示,陕西咸阳一名男子身穿印有“小警察”字样的衣服,骑着挂“陕D”车牌的电动自行车,在骑行至咸阳市公安局门前时播放警笛声。
9月2日上午,咸阳交警表示已注意到该情况。男子骑行的路线位于咸阳市玉泉路,目前案件已移交给秦都大队处理。警方正根据车辆号牌和行驶轨迹寻找车主,并将依法进行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五条规定,只有特定车辆如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和工程救险车可以喷涂标志图案并安装警报器、标志灯具。其他机动车不得使用类似标志或设备。另外,《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及其标志管理规定》指出,穿着与人民警察制服相似并足以造成混淆的服装或标志者,将被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并可能面临警告或最高一千元的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