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4月,金山法庭负责人彭焕钦收到了一份特殊的起诉状。原告是年仅13岁的女孩小苏,被告是她的亲生父亲苏某。
“法官叔叔,我妈妈一个人养我太辛苦了,我想让爸爸给我点抚养费。”法庭上,小苏低着头,声音很小,几乎听不清。坐在她身边的母亲肖某早已红了眼眶。
原来,肖某与苏某早年恋爱同居,2012年生下女儿小苏后,两人因感情破裂分手。从2015年开始,肖某便独自带着女儿生活,苏某再也没有支付过抚养费。

“孩子刚出生那几年,他还偶尔来看过,给过点钱。但自从2015年10月之后,就再也没露过面,也没给过一分钱。”肖某抹着眼泪说,“我一个女人打零工,每个月赚的钱刚够房租和吃饭。现在孩子上初中了,学费、书本费、营养费,到处都要花钱,我实在没办法了,才来法院起诉。”说起这些,肖某的声音里满是无奈。
起诉状上,小苏要求父亲支付从2015年10月到2026年3月拖欠的抚养费共计18.9万元,并从2026年4月起每月支付1500元抚养费直至成年。
看着眼前这个瘦弱的女孩,彭法官的心揪了一下。他知道,这起案件看似是简单的抚养费纠纷,背后却牵扯着一个孩子十年的成长缺失。如果简单下判,不仅父女关系可能彻底破裂,抚养费的实际执行也会面临很大困难。
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彭法官启动了先行调解程序。但第一次上门调解,就吃了闭门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