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23年12月到2025年初,虹口区一家购物中心的财务经理陈某非法获取了700多万元工资,但公司对此毫不知情。陈某作为财务经理,掌握公司U盾,有权限从公司账户流转资金。按照正规流程,他应将工资单上报给领导签字确认后才能进行转账。然而,自2023年12月起,陈某利用职务之便,未经领导签字,私自将公司银行账户的钱款转到自己的银行卡上。起初,陈某只是偷偷转移少量公司业务往来结算的资金,后来胃口越来越大。每个月给员工发工资时,他会给自己多发几笔钱,金额从1万元到30万元不等。2025年初,公司在年终考核时要求财务经理上报工资收入并提供银行流水。陈某闪烁其词、一拖再拖,引起了公司的怀疑。经过调查,陈某最终选择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调查显示,陈某以发放工资名义或直接从公司业务结算账户转账,扣除个人应得工资奖金后,共从公司账户转移到个人账户780余万元。这些侵占的资金大多被他充值进直播平台,用来打赏主播。检察官审查后认为,陈某作为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巨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应当以职务侵占罪追究其刑事责任。今年4月,虹口区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对陈某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3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