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9岁女子离婚当天被害女儿发声:一定要为母亲讨一个公道-今日热榜-资讯-三龙汇之窗网

39岁女子离婚当天被害女儿发声:一定要为母亲讨一个公道

   2026-05-26 14:48:16 三龙汇之窗网12

5月25日,此前备受关注的“男子离婚当天杀害前妻”案迎来新进展。大皖新闻记者从被害人高女士的女儿李女士处获悉,该案将于6月10日上午9时,在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审理。高女士的大女儿柯女士说,“母亲被害之后,我和妹妹心理产生阴影,害怕婚姻,不敢与其他人接触。”



“我问法官一审为什么要判他(凶手吴某某)死缓,法官说没有人看见他行凶。”5月25日,李女士告诉大皖新闻记者,她们家属对于一审判决结果不能接受,“我说要求他(凶手吴某某)死刑,大家会认为我带有个人情绪,但其实我只是要求一个公正的判决。”



“凶手将我母亲杀害后抛尸废弃矿洞,他自己潜逃17年,被抓后拒不认罪。”李女士悲伤地说,母亲被害这件事对他们家属造成的伤害是持久的,心理上的创伤无法被轻易修复,她现在把所有的力量都放在案件上,控制自己不被情绪左右,一定要为母亲讨一个公道回来。




据黄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5年6月,被告人吴某某经人介绍与被害人高某(女,殁年39岁)结婚,婚后二人因家庭矛盾经常争吵、打架。2007年8月31日上午,吴某某与高某到大冶市民政局办理了离婚手续。当天晚上10时许,高某在大冶市保安镇家中,再次与收拾行李的吴某某发生激烈争吵,吴某某用扳手击打高某的头部,并持水果刀捅刺高某颈部,高某倒地。吴某某驾驶摩托车将高某尸体运至大冶市保安镇黄海村牛山煤矿废弃矿洞内丢弃。随即,吴某某到母亲张某某(另案处理)家中,告知杀害高某之事后逃往外地藏匿,后于2024年8月19日被抓获。经鉴定,死者高某应系机械性损伤死亡,不能排除机械性窒息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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