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警方为净化网络环境,针对民众反映强烈的网络乱象持续加大打击力度,积极营造清朗的网络空间。现通报三起典型案例。
刘某(男,26岁)和江某某(女,24岁)在朝阳区某路旁虚假摆拍“盲人在盲道行走被电动自行车撞击并遭骑车人斥责”的内容,并通过短视频平台发布,误导大量网民关注和讨论,造成恶劣影响。二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胡某(女,39岁)和张某某(男,55岁)为蹭热度、博取关注、牟取私利,虚假摆拍“街头骑电动自行车发生纠纷”的视频,并通过短视频平台发布,导致谣言传播扩散,产生不良影响。二人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处罚。
杨某(男,25岁)为吸粉引流、牟取私利,利用AI工具生成“北京郊区超万吨垃圾堆放”的不实信息并公开发布,同样造成谣言传播扩散,产生不良影响。杨某也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处罚。
警方提醒,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通过虚假摆拍、利用AI工具制作并发布不实信息等方式吸粉引流、博取关注、牟取私利的行为,不仅违背公序良俗,还可能触碰法律红线。广大网民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规范自身网络言行,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