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优化调整本市房地产相关政策的通知》,该通知将于2026年4月30日起正式实施。
对于符合商品住房购买条件的居民家庭,包括本地户籍和非本地户籍但在购房前连续缴纳社保或个税满一年的家庭,在现有限购政策基础上,允许在福田区、南山区以及宝安区的新安街道额外购买一套商品住房。此外,持有有效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非本地户籍家庭也能在上述区域购入一套房产以满足其在深圳的居住需求。
在住房公积金贷款方面也进行了相应调整。个人单独申请时,最高可获得70万元的贷款;若为共同申请,则合计最高可达130万元。另外,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首套住宅的购房者,其贷款额度可以增加至原定数额的1.6倍;对于初次结婚并生育的家庭或是有两个及以上孩子的家庭,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时,分别享有1.5倍和1.7倍的上浮比例优惠,同时满足这两个条件的家庭可以选择其中一个上浮比例。而对于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情况,贷款额度则可以上调4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