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绍兴的应大妈因脚部受伤前往越城区马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医生开了一种口服胶囊,用量标注为一日4次,每次21粒。应大妈遵照医嘱,在一天内服用了42粒胶囊,随后感到不适,出现恶心症状。

应大妈回到医院询问情况,确认该药品正确的服用剂量应该是每次2粒。院方随即为她做了身体检查,结果显示血常规基本正常,但葡萄糖和乳酸脱氢酶两项指标超标。应大妈担心过量服用药物可能导致不良反应,向院方提出10万元赔偿。院方承认错误并表示愿意负责,提出补偿2000元。

据某品牌官网显示,这种口服药主要用于跌打损伤、瘀血肿痛等,推荐剂量为一日4次,一次1至2粒。品牌客服建议患者在过量服用后到医院进行检查。
马山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解释称,是门诊医生在电脑上误操作导致剂量错误。发现问题后,院方为应大妈进行了身体检查,并确认她的健康状况基本正常。几天后,应大妈恢复正常上班。目前,该单位仍在与应大妈协商赔偿事宜,越城区卫生健康局也已介入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