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云南玉龙县联合调查组发布情况通报,针对媒体报道的“玉龙县某中学初三女生被5名舍友殴打”事件展开调查。调查显示,2025年11月至12月期间,该县一初级中学女生张某某在学校宿舍遭到姚某某、和某甲、和某乙、杨某某、鱼某某五名同学四次殴打。2025年12月29日,学生家长报警后,公安机关于12月30日依法立为行政案件进行调查。

学校将张某某送至市级医院检查治疗,并开展安抚慰问及心理疏导工作。对五名涉事学生进行了处分,并要求其监护人严加管教。涉事学生及其家长向被打同学赔偿道歉,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公安机关依法对五名涉事学生予以训诫。此外,该县已对涉事学校校长金某作出停职检查处理,分管安全副校长杨某被免职,同时启动了对教育主管部门、学校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五名涉事学生将被送往专门学校接受专门教育。
此事件反映出玉龙县学校安全管理存在漏洞、日常排查有盲区以及法治教育不足的问题,给受害者及其家庭带来了极大伤害。对此,玉龙县表示诚挚歉意,并承诺将吸取教训,全面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努力营造安全和谐文明的校园环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