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弟追凶案律师称凶手未道歉无悔意 二审择期宣判-今日热榜-资讯-三龙汇之窗网

为弟追凶案律师称凶手未道歉无悔意 二审择期宣判

   2026-04-09 16:01:58 界面新闻三龙汇之窗网14

2026年4月8日,“姐姐为亡弟追凶27年”案二审在广东省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院宣布择期宣判。该案二审庭审已经结束,被告人易庚华一方辩称其行为是过失致人死亡,不认可故意杀人,控辩双方未提交新证据。作为被害人家属,李海玉要求法院严惩易庚华,判处其死刑。李海玉表示,易庚华在庭审全程否认自己故意杀人及潜逃行为,拒绝承认改名事实,对被害人家属没有任何道歉,看不出悔意。

出庭检察员认为,本案一审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量刑并无不当,建议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李海玉的代理律师王文广表示,二审希望尽快维持原判,李海玉会通过审判监督程序申请再审,以实现她追求的正义,即判决被告人死刑立即执行。

据此前报道,1992年12月22日,湖南籍男子易庚华与李海玉的父亲李某祥发生纠纷,将当时9岁的李某平捅死,随后不知所终。李海玉1997年初中辍学后,开始为弟弟追凶,走遍多省,最终在老家蹲守到犯罪嫌疑人易庚华。为确认其身份并收集证据,李海玉与易庚华暧昧“网聊”3年多,最终在2020年5月协助警方将易庚华抓获。

起初,由于认定李某平死亡的证据不足,且当年发现的一具遗体死因不明,没有其他证据能证明李某平被易庚华杀害。2021年2月,湛江市检察院对易庚华作出不起诉决定。李海玉随即向广东省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诉。经审查,广东省检察院认为现有证据足以认定易庚华杀害李某平的犯罪事实,撤销了湛江市检察院的不起诉决定,并将此案移送湛江市检察院依法报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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