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危害民航飞行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特别强调对编造、故意传播涉及民航飞行安全虚假恐怖信息犯罪行为的严惩。
一些人出于报复社会、勒索钱财、发泄私愤或无聊好奇等动机,编造并传播诸如“飞机上有炸弹”之类的虚假恐怖信息。这些行为严重干扰了民航飞行的安全与秩序,有时还会引发一定程度的社会恐慌。
根据司法解释,如果行为影响了民航航班或民用机场的正常运行,或者导致公安、武警、消防救援及卫生检疫等部门采取应对措施,则应视为犯罪行为。若造成严重社会影响或重大经济损失,将被认定为造成严重后果,可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