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情况通报:
2025年11月30日,北湖区勇鑫烟花零售店燃爆事件发生后,郴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联合调查组,在省直相关单位指导下,对相关情况以及反映的问题进行了全面核查,现通报如下。
一、调查情况
2025年11月30日7时44分,郴州市北湖区勇鑫烟花零售店发生燃爆,郴州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7时49分接警。市、区两级应急、消防、公安、卫健等部门立即赶赴现场开展处置工作。
(一)侦查调查情况
8时24分,郴州市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群众报警称,有人在微信群中发喝农药视频。经公安机关查实,视频中喝农药者系勇鑫烟花零售店经营者彭某勇(男,1986年12月出生)。郴州市、北湖区两级公安机关迅速成立专案组开展调查,经缜密侦查和调查,认定勇鑫烟花零售店燃爆系彭某勇所为,并在实施犯罪后自杀,于2025年12月2日6时23分,经抢救无效死亡。
该案共造成3人受伤(均已出院)、2台车辆损毁、部分房屋受损,其中,重度受损房屋2户(其中1户为勇鑫烟花零售店所在楼栋,该楼栋为北湖区骆仙街道一3层居民自建房,彭某勇整体租用,1层用于经营,2至3层闲置)。目前,周边受损房屋修缮工作已基本完成,2户重度受损房屋异地重建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现已查明,彭某勇自2019年以来,通过银行、网上借贷平台、信用卡等渠道多次贷款,主要用于偿还买房买车贷款、其他债务,以及投资经营、日常消费支出。彭某勇2018年贷款购置一辆宝马X3新车,2024年贷款购置一辆宝马4系二手车。截至2025年11月,彭某勇累计欠贷款303.7万元,2025年12月须偿还到期贷款本金及其他贷款利息67.7万元。自2025年8月开始,彭某勇先后多次在微信群发布过激言论并表达轻生想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