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北湖区勇鑫烟花零售店于2025年11月30日发生燃爆事件,郴州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联合调查组,在省直相关单位指导下进行全面核查。市、区两级应急、消防、公安、卫健等部门立即赶赴现场开展处置工作。
燃爆发生后不久,公安机关接到报警称有人在微信群中发布喝农药视频。经调查,视频中的喝农药者为勇鑫烟花零售店经营者彭某勇。警方认定燃爆系彭某勇所为,并在实施犯罪后自杀。该事件共造成3人受伤(均已出院)、2台车辆损毁及部分房屋受损。目前,周边受损房屋修缮工作已基本完成,重度受损房屋的异地重建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彭某勇自2019年以来通过银行、网上借贷平台和信用卡等渠道多次贷款,主要用于偿还房贷车贷、其他债务以及投资经营和日常消费支出。截至2025年11月,彭某勇累计欠贷款303.7万元,且面临当月须偿还到期贷款本金及其他贷款利息67.7万元的压力。自2025年8月起,彭某勇多次在微信群中发布过激言论并表达轻生想法。
郴州市城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城区空气质量和安全需求,起草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城区销售及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并经过征求意见、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等多个程序后,在市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期满。通告重新划定了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并明确对禁燃区内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停止办理相关行政许可。为稳妥推进禁燃限放工作,市、区两级应急管理部门及属地街道对新划定禁燃区内需退出的烟花爆竹零售店开展了政策宣讲、协调批发公司原价回购等工作。
彭某勇共经营两家烟花零售店,分别为北湖区勇鑫烟花零售店和桂阳县某烟花专卖店。北湖区勇鑫烟花零售店于2023年9月进行工商登记注册,取得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经营期限至2025年底。事发时店内存货货款约8万元,处于正常经营状态。桂阳县某烟花专卖店位于禁燃区外,同样处于正常经营状态,店内库存烟花货款约1.98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