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买金手镯未被告知克重 涉嫌欺诈引发关注-今日热榜-资讯-三龙汇之窗网

男子买金手镯未被告知克重 涉嫌欺诈引发关注

   2026-03-16 14:03:10 深圳新闻网三龙汇之窗网10

2月14日,广西的黎先生在玉林市一家周六福珠宝店购买了一只硬金工艺的足金手镯,花费3999元。当时销售人员未明确告知商品克重,导致黎先生以远超当日指导金价的价格购买了手镯。2月24日,黎先生发现质量保证单中藏匿的克重信息,希望退货或退差价,但被门店拒绝。经媒体曝光后,黎先生成功维权。

北京市京师(武汉)律师事务所余昊律师认为,商家行为侵犯顾客知情权且涉嫌欺诈。商家有义务显著公示黄金克重,折叠隐藏标签不符合明码标价规定。此前报道中,黎先生称购买当天曾多次询问克重,店员未告知也未介绍“克重类饰品”和“标价类饰品”的区别。黎先生并不知道自己购买的是标价类黄金。

黎先生发现手镯标签上标注的克重为15.8克,折算单价高达2531.58元每克,比购买当天周六福的指导金价1524元高出1000元左右。由于商家未告知克重且迟迟未开税票,黎先生联系门店要求退货或退还差价,但被门店拒绝。店员表示不知道标签里写有重量。

多家销售黄金饰品的门店表示,标价类饰品因工艺等级不同,折算后的黄金单价会达到2000元至3000元以上。周六福官方客服表示,“一口价”每克黄金的价格要经过内部评估,根据工艺定价,且按照公司规定,无论是克重类饰品还是标价类饰品,门店工作人员都必须告知消费者克重并展示标签。目前,黎先生已获得退款。

余昊律师指出,克重是黄金饰品的核心属性,直接关系到消费者对商品价值的判断。商家行为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商品真实情况的权利,包括商品的规格、主要成分等信息。根据《价格法》第十四条及《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第十九条,不标示或者显著弱化标示对消费者不利的价格条件,诱骗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属于价格欺诈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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