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鼎市人民法院最近审结了一起劳动争议纠纷。2022年,福鼎某公司与王某订立了劳动合同。2023年9月,王某在未请假的情况下脱岗,并与两名同事在车间睡觉被工作人员发现,随后四人发生肢体冲突。之后,该公司向王某发出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
王某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金及补缴社保金额等款项。仲裁裁决公司需支付赔偿金1.7万余元,但公司不服该裁决,遂诉至福鼎市人民法院。
庭审中,王某称自己因胃疼口头请假后才卧床休息。法院经审理认为,一人胃疼却三人同时休息不合常理,且王某未能证明其办理或补办请假手续,加之他与工作人员发生了肢体冲突。这些行为均违反了《员工手册》的规定,因此公司基于相关规定解除与王某的劳动合同是合法的,法院判决公司无需支付经济赔偿金。
劳动者是否会被用人单位开除取决于其是否多次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违反行为是否损害公司权益以及是否影响管理秩序等因素。如果劳动者多次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关系。但如果违纪行为是偶发且未造成重大损失或不良影响,用人单位不宜直接开除,但可以给予相应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