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媒体报道,辽宁省住建厅驻政务大厅工作人员王某某在窗口接件时,对送钱的人当天转办,不送钱的则以各种理由搪塞拖延、故意刁难。8年间,王某某收取好处费达1614万元,此事引发广泛关注。

这一问题的曝光源于2025年10月21日至2026年1月16日,省委巡视组对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开展的专项巡视。此次巡视同步联动全省进行专项巡察,共发现问题5573个,问题线索1310件,受理主动投案90人。
不送钱就拖延、刁难,政务大厅的工作人员把办事窗口变成了个人“收款码”。平均每年收取200万元的好处费,远超人们印象中的“小鬼难缠”和“收小钱”。政务大厅的办事窗口代表着政府形象,服务的是营商环境。当正常的办事流程变成个别人满足贪欲的工具,其破坏力不可小觑,不仅影响个人和具体事务,更可能危害整个区域的发展。
高额的吃拿卡要令人咋舌,为何能持续8年之久?这类行为若成常态,“马脚”应该不少。但王某某的行为似乎是直至此次专项巡视巡察才被发现。这暴露出监管体系存在明显漏洞,难以用疏忽来解释。
作为直接面向群众、全程公开的政务窗口,工作人员的服务态度和清廉作风本应处于全方位无死角的监督之下。8年中难道没有任何关于王某某的线索反映和问题举报吗?相关消息称,针对全省住建系统破坏营商环境问题反映强烈的情况开展了专项巡视巡察。如果没有线索举报,何来反映强烈?
如果此前出现过相关举报,是否有进一步的跟进查证?是否存在投诉被隐匿?政务大厅及其所在单位管理层、同岗位同事等,是否存在知情不报甚至利益勾结等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