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疝气术后死亡被定一级甲等事故 医院因医疗过失受罚!广东河源市卫生健康局对深河人民医院因“67岁男子疝气手术后死亡”事件作出行政处罚,警告并罚款4万元。2024年,67岁的钟先生在该医院进行了疝气手术,由于医生操作不当导致小肠穿孔,继而感染,最终多器官衰竭死亡。广州市医学会鉴定书指出,深河人民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存在医疗过失行为,患者术后出现肠瘘、腹腔感染等并发症,最终致多器官功能衰竭而死亡,与医院的医疗过失行为有因果关系,属于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院承担主要责任。
天眼查结果显示,2026年1月19日,河源市卫生健康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书》显示,深河人民医院医生张某某于2024年10月11日中午对患者钟某某进行双侧腹肌沟斜疝无张力修补术。当日17时30分,张某某团队对手术后的患者进行了查房,但未将患者手术情况与当晚值班医生杨某某交接,也未记录在医生交接班记录本上。护士交接班记录显示有患者的情况,但医生的交接班记录中未提及。2024年10月12日早上,张某某团队根据晚班反馈情况紧急查房,发现患者血常规和CT检查结果异常,随后安排第二次手术并将患者转入ICU。患者在ICU治疗两天后转至广州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四天后去世。
广州医学会在2025年8月22日发布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中指出,第一次手术术后当晚患者病情变化时,值班医生未到现场查看患者,存在病情观察不到位的问题。同年12月4日,《关于钟某某医案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相关问题的复函》进一步指出,医院违反外科操作规范、值班和交班制度以及急危重患者抢救制度,导致不可逆的感染性休克最终患者死亡。
《行政处罚书》称,调查表明,张某某、杨某某、阳某某三名医务人员不同程度违反了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导致主要责任的一级甲等医疗事故的发生。因此,根据相关条例,河源市卫生健康局对深河人民医院作出警告并罚款4万元的处罚。同时,张某某、杨某某、阳某某分别被限制执业1年、10个月和3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