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合肥市中院审结了一起案件。母亲出资403万元购买了两套房产,并将房产登记在女儿名下。女儿出具了向母亲借款买房的欠条。之后,女儿将其中一套房产出售,并将卖房款282.4万元转账给男友,双方还签订了《赠与协议》。
女儿与男友因感情问题分手后,母亲将女儿的男友告上法院,要求返还282.4万元。法院支持了母亲的诉求,判令女儿男友返还这笔款项。
法官提醒,债务人若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且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时,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
近日,安徽省合肥市中院审结了一起案件。母亲出资403万元购买了两套房产,并将房产登记在女儿名下。女儿出具了向母亲借款买房的欠条。之后,女儿将其中一套房产出售,并将卖房款282.4万元转账给男友,双方还签订了《赠与协议》。
女儿与男友因感情问题分手后,母亲将女儿的男友告上法院,要求返还282.4万元。法院支持了母亲的诉求,判令女儿男友返还这笔款项。
法官提醒,债务人若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且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时,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