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局公布了关于违规穿越秦岭的处罚和警示案例。一名领队因带人违规穿越秦岭“主梁脊线”,被行拘3日,两名违规穿越人员被警告;一家旅行社因组织游客违规穿越秦岭“小峪草甸”,被文旅部门吊销经营许可证。

苏某某等两人在领队姚某某的带领下违规穿越秦岭。姚某某网名“盖文”,渭南白水县人,通过微信组织苏某某等人沿秦岭主梁脊线“光头山-鹿角梁-跑马梁-兵马营-冰晶顶”线路开展违规穿越,并向每人收取费用899元。2025年11月15日凌晨,姚某某带队从西安长安区滦镇街道210国道鸡窝子段使用随身携带的老虎钳将隔离铁丝网剪断进入封控区域。11月16日3时许,两人因步行速度较慢与姚某某失联后自行下山,随即被公安机关抓获。经供述,一行人在违规穿越途中使用便携式燃气罐烧水做饭。2026年1月22日,公安长安分局将姚某某抓获,其对自己故意毁坏公私财物和野外用火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姚某某等人违反了《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和《西安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破坏了秦岭生态保护管理秩序,危及森林草原防火安全,影响恶劣。警方依法对两名违规穿越人员以扰乱公共秩序处以警告;以故意毁坏公私财物对姚某某作出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相关部门提醒,秦岭作为我国重要生态屏障,其核心保护区的相关法律法规不容漠视,户外探险绝不能凌驾于法律和生态保护之上。无论是组织者还是参与者,都应敬畏法律、敬畏自然,自觉遵守秦岭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规定,拒绝违规穿越、野外违规用火等行为,共同守护好我们的秦岭,践行文明户外、合规出行的理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