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关于金晨肇事逃逸的话题登上微博热搜。次日,警方发布通报。随后,金晨在微博发表道歉声明并附上受伤照片。

警方通报显示,事故发生后,金晨因脸部受伤急于就诊,在刘某祎陪同下打车离开,前往上海一医院检查住院,由徐某青留在现场报警处置。交警调查中,徐某青谎称自己是驾驶员,民警经初查判断为单车事故,未发现异常情况,按简易程序处理。经调查,徐某青事后未向保险公司实际理赔,不存在骗保事实。涉及交通违法行为将依法依规处理,其他问题还在进一步核查中。当事交警执法情况已由上级公安机关复核。

金晨在其社交账号中表示,由于事发突然加上情绪紧张,助理向交警说明自己是驾驶人,并配合完成事故认定。当她手术结束意识恢复后,了解到事件处理过程,认为自己作为实际驾驶员必须承担全部事故责任及不当处理的责任。因此,她让助理立即联系保险公司申请撤销保险理赔,所有车损费用及路边设施和房屋围墙相关方的经济损失由她全额承担,相关赔付已于2025年4月完成。

北京安剑律师事务所周兆成表示,结合警方现有通报,金晨与助理徐某青均不构成刑事犯罪,但二人的行为已触及违法行为。通报提到助理徐某青谎称自己是驾驶员,这已经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但本案属于交通事故的行政调查,包庇罪的前提是被包庇者构成犯罪。金晨的驾车行为只是普通交通违法,未达到交通肇事罪的立案标准,再加上通报明确无骗保事实,彻底排除了刑事犯罪的可能。助理的虚假陈述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拘留5-10天、罚款200~500元是法定后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