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民政部和国家卫生健康委近日联合发布《关于深化自然资源要素保障 支持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若干措施》,旨在降低养老服务用地成本,盘活存量空间,减轻市场主体负担,释放服务供给潜力。
三部门计划推动扩大普惠养老服务供给,要求新建城区和住宅项目按照规划标准同步配建养老服务设施。政策还支持土地混合开发与空间复合利用,允许非独立占地养老设施与其他建筑兼容建设。对于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用地,应保尽保并依法划拨,免除土地出让金;对营利性养老用地则全面推行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等灵活模式,土地出让金可分两年缴清。此外,城镇老旧小区周边的边角地、夹心地等零星用地将被鼓励改造或增设养老及医养结合设施,并支持非营利性养老设施依法依规调整容积率和建筑高度。在农村地区,优先考虑利用闲置集体建设用地建设养老设施。
三部门还将推动创新资源组合供应模式,以精准匹配温泉康养、森林康养等新业态需求。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将纳入自然资源管理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动态监管,确保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擅自改变用地用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