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一句闲话初中生两次殴打同学 新法严惩屡教不改。今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正式施行。长期以来,“未满十六周岁违法不执行拘留”的规定,在司法实践中曾被一些人误读甚至利用,个别未成年人将这条规定视为肆意妄为的“护身符”。

新修订的治安管理处罚法对此做出调整:14到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再一律不执行拘留,符合例外条件的可执行拘留;一年内两次以上违反治安管理的,依法执行拘留;违法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也可执行拘留。

近日,广东湛江警方结合近期多地发生的真实案例,深入探寻新法在实践中的成效。

1月3日下午,湛江市公安局霞山分局梧阔派出所接到报警,16岁的苏某称其与朋友韦某在当天凌晨被人持械追打受伤。经查,嫌疑人吴某、彭某、李某三人因琐事对受害人不满,驾驶电动车撞倒对方电动车后持械追打,造成轻微伤。警方迅速展开调查,并于当天21时许将三名嫌疑人抓获。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霞山公安分局对三人执行行政拘留13天,并将其送往专门学校矫治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