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顺义发生了一起养老院服务纠纷案。一名76岁老人因误服降糖药导致低血糖昏迷,最终成为植物人。家属随后提起诉讼,法院一审判决养老院赔偿118万余元。
2024年7月,孙老先生在顺义某养老院内昏迷,送医后血液中检出强效降糖药“二甲双胍”和“格列吡嗪”。孙老先生的女儿表示,父亲没有糖尿病且血糖一直偏低,常用药中并不包含这些降糖药。此前20天内,老人已因低血糖晕倒过一次。
家属质疑养老院错发药物,而养老院则称曾在老人床垫下发现降糖药,暗示老人可能自行服用。
法院审理后认为,现有证据无法证实药物是老人自带的。结合养老院的管护义务及举证能力,法院采信了“养老院误发药物”的说法。尽管老人体质对损害有一定影响,但这不是法定过错,不能减轻养老院的责任。因此,法院判决养老院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赔偿医疗费、护理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18万余元。目前,养老院已提起上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