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济南市市民王延东反映称,他与爱人因自家砖厂拆迁的事,被人以“瞒报土地”为由指控诈骗,经检察院批准逮捕后,被羁押707天,最终因证据不足重获自由。

王延东原本是砖厂老板,在当地做些买卖,生活还算不错。他的砖厂占地约2740平方米,跨越济南天桥区和济阳区两个行政区域。2012年,砖厂中的1205.41平方米被认定为违建,王延东缴纳了罚款29243元。同年8月,商河县人民法院裁定该行政处罚执行程序终结。此后,王延东认为自己已经合法化,相安无事直到2019年10月,厂区因修建工程被纳入拆迁范围,他与济阳区街道办签订协议后收到203.8万元拆迁补偿款。然而,2021年,他突然被人举报隐瞒土地骗取拆迁款,随后被济南市济阳区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批准逮捕,他与妻子一同被羁押。

谈及707天的羁押经历,王延东几度哽咽。在被羁押近一年后,他的老父亲去世,母亲也因急病五次住院。儿子不仅要照顾家里老人,还要四处为父母申诉。经过多次申诉,王延东案件由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取保候审,三次延期后,济阳区检察院于2024年5月11日作出不起诉决定,理由是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

此后,王延东申请国家赔偿,并要求崔寨街道办事处征地拆迁领导小组返还涉案拆迁款及利息共205.8万元及因被羁押而损失的115万元。2024年10月11日,济阳区人民检察院出具《刑事赔偿决定书》,王延东获得人身自由赔偿金326945.08元、精神损害抚慰金163000元,合计489945.08元,并在夫妻二人住所地发布相关信息为其恢复名誉并赔礼道歉;其他赔偿请求不予支持。王延东妻子的文书一致,夫妻二人共计应获979890.16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