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汤先生在网上发帖称,他通过第三方购票平台花费470元购买了一张从北京飞往宜昌的机票。由于行程变化,他进行了改签。几天后,他在开具发票时发现,改签被额外收取了894元“退改费用”,接近原票价的两倍。

11日,相关平台回应称,“退改费用”中包含了机票差价和改签手续费,并且平台一直以来都将两者归为“退改费用”进行开票。有律师表示,这种未清晰列明费用构成的发票可能涉嫌侵犯消费者知情权。

据汤先生讲述,他此前通过第三方平台购买了一张2025年12月30日从北京飞往宜昌的机票,票价为470元。12月26日,因行程变动,他将机票改签至当月27日。在退票时,平台提示如果改签同航空公司的机票,可以不收取退改费。于是,汤先生按照提示进行了改签。

元旦过后,汤先生为行程开具发票用于报销,同事提醒他这趟行程开票信息上的“退改费用”远远超出机票费用。发票明细显示,开票总价为1364元,其中470元为“代订机票产品”,894元为“退改费用”。汤先生质疑,为什么退票费用是机票价格的近两倍。
平台客服人员解释,汤先生于2025年12月16日购买了一张12月30日从北京大兴飞往湖北宜昌的中国国航航班机票,当时花费总计为558元(含机票470元、保险40元、全能保障服务48元)。12月26日早上6时40分,他提交了改签至27日起飞的申请。由于飞行时间临近,机票价格实时浮动,新票价高于原价,因此产生了780元差价及114元手续费,共计894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