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男子因外卖员没有将外卖送上楼而冲动打伤对方,不仅面临刑事责任,还赔偿了32万元。清远市法院近日公布了该案的审理结果。
2023年4月8日晚上10点左右,外卖员邓某将外卖送到清城某小区大堂门口,因门禁问题只能联系江某下楼取餐。江某下楼后,因邓某没有将外卖送上楼而与之发生口角,并用拳脚对邓某手部、头面部、腹部等部位进行殴打,导致邓某受伤。事后,江某明知邓某报警仍留在现场等待。次日凌晨两点,江某被公安民警传唤到公安机关调查,并如实交代了案发经过。经鉴定,邓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一级。
清远市法院审理认为,江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一级,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江某主动赔偿被害人损失32万元并取得谅解,确有悔罪表现,法院依法判处江某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缓刑二年。
法官指出,点外卖已成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大家都希望餐品能直接送到手上,但有时骑手会因门禁、路况等客观原因无法顺利送达。这种情况下,更需要理解与耐心,而不是暴力相向。本案中,江某因一时冲动,不仅面临刑责,还付出了高额赔偿,这提醒大家遇事要冷静,不要让怒气控制自己,更不要轻易动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