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河南邓州的翟月娥反映她的学籍和考试成绩可能被人冒用。时隔大半年,她再次表示,报道引发广泛关注后,当地重启了调查程序,确认两名被举报的在职教师确实冒用了他人学籍。
1996年至1998年间,翟月娥在老家邓州参加了三次中招考试。第三次考试时,她冒用别人的学籍考上了南阳市农业学校(中专)。由于读中专时使用的是赵某的学籍,毕业证上也只能写赵某的名字,这让她不得不放弃这段学历,开始自谋生路。
2024年,翟月娥得知老家有两名教师可能冒用了她的学籍和成绩,随即实名举报。同年3月27日,邓州市教育体育局回复称确实有人冒用了她的学籍,但没有顶替其成绩去上学,并要求对两位涉事教师进行批评教育。翟月娥认为处罚过于草率,向媒体反映了此事。2025年5月9日,媒体报道了此事。
翟月娥表示,报道后邓州相关部门重启调查,并给了她一份新的书面答复。这份落款日期为2025年7月27日的《信访事项答复意见书》明确指出,两名被举报人都是冒用学籍读的“师资生”,其中一人明确使用了翟月娥的学籍。
答复书中提到,1995年11月,在中招录取工作结束后,邓州开设了师资中专班,从当年参加中招考试的毕业生中招收100名学生。高某用翟月娥的学籍参加了中招考试,后被录入师资班,并在毕业后从事教育工作。当地教体局知情人士透露,被录入师资班的学生除了需要中招考试成绩达标外,还需缴纳8000元至10000元的捐资助教款用于学校建设。这笔钱在当时是一笔不小的数目,导致很多人放弃了机会。答复书中也提到,被录取的师资生不需要填报当年的中招志愿,身份为工人,不属于国家干部。
1997年,另一被举报人彭某某冒用翟娥学籍参加中招考试,后也被录入师资班学习,并在毕业后从事教育工作。新的答复书虽未明确指出“翟娥并非翟月娥”,但也未厘清这两个相似名字是否存在关联。翟月娥对此仍有疑问,认为可以通过找到翟娥并调取中招成绩来澄清事实。她表示,自己1997年的中招成绩同样达到了师资生的入学资格,只是没有人告诉她有师资生这回事。
答复书出具后,高某的家人在当地司法部门见证下向翟月娥作出补偿,但彭某某方面至今未有回应。近日,记者多次联系邓州市教体局,一名工作人员表示会督促具体负责人回复,但截至发稿前尚未收到任何回复。此前给翟月娥的答复书中曾提到,由于彭某某顶替学籍事件时间久远,相关证据材料缺失,部分当事人已离世,取证难度较大,教育部门正在进一步查找相关档案资料,并委托公安部门利用技术手段帮助调查核实,待情况调查清楚后,教育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向信访人反馈结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