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0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了一起案件。被告许甲来自陕西山阳县,2005年在西安认识女友并同居,2008年生下女儿许乙。三个月后,女友离家出走。
许甲称女儿长得越来越像她母亲,自己对女儿产生了异样的感情。2021年初,许甲带许乙回老家祭祖时产生冲动欲侵犯她,但许乙用小刀威胁要自杀,许甲因此罢手。
2022年5月,许甲强行对许乙实施猥亵行为,并多次重复此类行为。2023年许甲外出打工期间,要求许乙与他裸聊,并在家安装监控。发现许乙与他人聊天并计划离家出走后,许甲赶回家将许乙打了一顿,并再次猥亵她。6月28日,许乙报警称被父亲强奸,当天许甲被传唤到案。
许甲辩称自己是初犯,以前没有违法犯罪记录,且认为孩子母亲也有责任。法院认为许甲的行为丧失人伦底线,对孩子造成严重伤害,但鉴于其认罪认罚,最终以强奸罪判处许甲十年有期徒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