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山东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细化考察指标、优化考察流程、强化结果运用,推动新录用公务员政治素质考察落地见效。围绕政治忠诚、政治定力、政治担当、政治能力、政治自律五个核心维度,构建了具象化、可操作的考察体系。出台《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明确7类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等不予录用的负面清单,以及3类档案材料涉嫌造假未查清、涉嫌违法违纪正在调查等暂缓录用情形。根据不同环节和群体差异化设置《公务员录用政治素质考察正反向测评表》,列出24种正面情形、35种负面情形,将政治素质“大概念”转化为直观具体的“微指标”,实现考察标准可对照、过程可追溯、结果可评价。
在考察过程中,坚持多渠道、多层次、多维度的方式,全面精准掌握考察人选的政治表现。严格档案审核,仔细查阅学历学位、组织鉴定、奖励处分等材料,注重观察资格复审和考察过程中考察人选的言谈举止,了解其基本素质和做事态度。深化谈话面谈,根据不同对象设计提纲,重点了解道德品质、工作学习表现和人际交往情况,对疑点问题深入挖掘。做实实地核查,通过进单位、进社区、进楼院、进家门等方式,立体掌握考察人选“8小时内外”表现,对党员严格审核入党程序,了解参加党组织生活、政治理论学习等情况;对频繁更换工作单位的,延伸考察至此前任职单位,听取工作表现和群众反映。联合网信、公安等部门,核查重点人员网络社交平台言论,深入了解真实表现,坚决甄别政治不合格人员。
考察贯穿招录全流程,实行全程纪实、闭环管理。报名和资格审核时,组织考察人选开展政治素质自评并签订承诺书,严防伪造信息骗取考试资格。试用期间,安排新录用公务员到信访窗口、服务大厅、市(县)长热线等基层一线实践锻炼,提升政治意识和宗旨意识。建立全过程纪实档案,详细记录各环节政治表现和结论;依托新录用公务员成长手册,写实记载试用期间工作、学习及组织评价情况,实行量化赋分管理,破解考核难题。对不符合政治素质考察要求的,根据情节轻重及时作出教育提醒或取消录用处理,确保新录用公务员政治过硬、素质优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