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市场监管总局召开了食品安全专题发布会,介绍了今年以来推动校园食品安全机制不断完善的情况。《集中用餐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对学校的要求比其他集中用餐单位更为严格,增强了学校对食品安全的重视,尤其是校长作为“第一责任人”的意识显著提升。此外,要求学校依法配备足够的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特别是对于承包经营的食堂,建立了学校食堂和承包经营企业“双食品安全总监、双食品安全员”制度,以防止个别学校通过承包经营转嫁管理责任,杜绝“以包代管”、“一包了之”的情况。

市场监管总局、教育部等五部门还联合印发了《关于常态化开展春、秋季学期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联合检查的通知》,明确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联合检查,涵盖膳食经费管理、供餐运营管理等7个方面内容,严查各类问题隐患,并督促及时整改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