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2月开始,一系列新规将正式实施,涉及食品安全、电动自行车等多个领域。
新修改的食品安全法将于12月1日生效,加强了对重点液态食品道路散装运输的监管。根据规定,承运人需在运输容器上喷涂食品专用标识,并定期清洗容器,禁止装载非食品物质。同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或使用伪造的重点液态食品运输相关单据。
自12月1日起,所有销售的电动自行车必须符合新版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旧国标电动自行车将全面停售。消费者购买时应注意查看CCC认证标志和产品合格证。
为解决连锁餐饮企业总部“只收钱不管理”的问题,《餐饮服务连锁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也于12月1日生效。该规定要求从事同一品牌连锁经营的企业应明确一个总部,并且总部需具备相应的管理能力,依法取得相应许可,对下属门店等承担食品安全管理责任。
此外,《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将于12月25日施行,旨在进一步健全信用修复制度,扩大修复范围,优化办理流程,缩短修复时间,提升效率。
财政部与税务总局联合发布的关于资源税政策执行口径的公告同样于12月1日生效。公告明确了特定情况下资源税免征情形,如行政机关依法罚没的产品不需缴纳资源税;工程建设项目直接用于回填的砂石、黏土等也不属于开发应税资源,无需缴纳税款。
另外,新修订的《医用防护口罩》强制性国家标准也将于12月1日实施。新标准明确规定了一次性使用医用防护口罩不应设置呼吸阀,并应配备鼻夹设计以确保佩戴时的密合度。最小销售单元还需标注使用期限或失效日期、“一次性”使用字样等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