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8日,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人钟某某故意杀人一案,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钟某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钟某某与被害人潘某某均为14岁的同学。钟某某因无端猜疑对潘某某心生不满,并购买折叠刀伺机作案。2025年4月8日19时许,潘某某行至自家楼下准备上楼时,钟某某持刀对潘某某身体多处捅刺,导致其抢救无效死亡。
法院认为,钟某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构成故意杀人罪。他预谋行凶,犯罪手段特别残忍,情节特别恶劣,主观恶性深,应当依法予以惩处。鉴于钟某某作案时未满十八周岁,依法从轻处罚。根据其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