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离婚后14岁女孩想跟继母过 法院尊重孩子意愿-今日热榜-资讯-三龙汇之窗网

父亲离婚后14岁女孩想跟继母过 法院尊重孩子意愿

   2025-11-21 22:01:41 新浪三龙汇之窗网56

2018年,胡女士与离异的李先生结婚。李先生婚前育有一女李甲,出生于2011年10月。婚后,李甲随胡女士和李先生共同生活,逐渐与继母胡女士建立起深厚的感情。2020年,胡女士与李先生生育一女李乙。

然而,由于性格不合,胡女士与李先生之间的矛盾日益加剧。2021年,李先生起诉离婚。2024年,胡女士认为婚姻已无和好可能,再次起诉离婚。在法院主持下,双方自愿达成离婚协议,约定李甲与李乙均由胡女士抚养,共有房屋也归胡女士所有。

离婚后不久,出于对孩子健康成长的考虑,双方复婚,但根本矛盾无法解决,感情关系再度破裂。胡女士第三次诉至法院请求离婚,并要求对两名女儿的抚养权归属依法作出判决。

法院审理认为,胡女士与李甲之间已经形成“有抚养关系的继母女关系”,这种关系并不因胡女士与李先生的离婚而自动解除。李甲自胡女士与其生父结婚后,与继母共同生活近八年,建立了稳定而深厚的情感联系。法院依法征询了具备一定表达能力的李甲的个人意愿,她明确表示希望继续跟随继母生活,不愿与继母和妹妹分离。

最终,在法院主持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胡女士与李先生离婚;李甲和李乙均由胡女士直接抚养,李先生享有探望权,具体时间和地点由双方自行协商。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信息由网友自行发布,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发布者负责。 三龙汇之窗网对此不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三龙汇之窗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以上内容有权利主张(包括但不限于侵犯著作权、商业信誉等),请与我们联系并出示相关证据,我们将按国家相关法规即时移除。

本文地址:http://www.wlchinajn.com/news/slh1753012.html

 
更多>同类资讯
资讯图文
今日热榜
投资财经
营销职场
商家产业

网站首页  |  网站地图  |  RSS订阅  |  SiteMap
免责声明:本站所有信息均来自互联网搜集,产品相关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均由发布单位及个人负责,请大家仔细辨认!并不代表本站观点,三龙汇之窗网对此不承担任何相关法律责任!如有信息侵犯了您的权益,请告知,本站将立刻删除。
友情提示:买产品需谨慎 网站处理与建议邮箱:slhzc@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