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25日,海南省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对琼中县公安局红毛派出所前民警及教导员吕帅涉嫌非法拘禁与敲诈勒索一案进行了公开宣判。吕帅被认定犯有敲诈勒索罪,被判刑十二年,并处以二十万元罚款;同时,因非法拘禁罪被判处两年六个月有期徒刑。两罪并罚,吕帅将面临十三年的有期徒刑及二十万元罚金的惩罚。法庭还裁定追缴吕帅的非法所得,并要求其向受害者进行退赔。
案件审理揭示,2020至2022年间,吕帅利用其在红毛派出所的职务之便,包括担任民警和教导员期间,通过查处交通违规、商铺检查及案件办理等工作,采取限制个人自由、不当使用警用器械、非法扣押财产及威胁高额罚款等手段,向他人索取财物,并非法拘禁普通民众,总计敲诈金额高达31.7万余元人民币。
琼中法院指出,吕帅作为人民警察,非但没有秉持公正执法、服务民众的原则,反而滥用职权进行敲诈勒索,其行为严重破坏了警察队伍形象,侵犯了民众利益,是基层腐败的典型案例。吕帅的行为不仅扰乱了红毛镇的经济秩序,还严重侵害了当地群众的合法权益,造成了极坏的社会影响。鉴于他身为公职人员却非法拘禁他人、施加暴力,并指示辅警伪造笔录以掩盖犯罪事实,以及多次向多人索取财物,法院决定对其从重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