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年期间,宁波市海曙区两名男子在广场外围药行街点燃随身携带的烟花。民警迅速控制了二人,熄灭并收缴了烟花。由于处置及时,没有造成人员受伤,现场秩序保持平稳。目前,这两名男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行政拘留。

1月1日凌晨0时0分,新年钟声敲响之际,宁波天一广场上跨年的市民将手中的气球一齐放飞。此时,一名黄衣男子和一名黑衣男子却将手中的“加特林”烟花向空中喷射,旁边的人吓得纷纷闪开。很快有警务人员赶到,黑衣男子扔下烟花跑开,黄衣男子被当场控制。相关视频在网络上引起了广泛关注。
目击者表示,两人燃放的是火焰凶猛的“加特林”烟花,广场上人很密集,而且满天的气球如果被烟花引燃,可能引发爆炸和火灾,非常危险。类似的情况此前也曾发生。2025年1月,浙江杭州一名男子为了寻求刺激,在一个近9万人的放飞气球活动中,向空中喷射“加特林”烟花,引起人群恐慌。该男子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公安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警方调查发现,该男子的行为之所以未造成严重后果,主要是因为活动现场放飞的数万只气球是氦气气球。如果这些气球里面是氢气等可燃气体,一遇到火源后果不堪设想。
警方提醒,在人员聚集区域向空中气球喷射烟花极易引发爆燃,严重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