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深人静,一架无人机掠过重庆永川茶山竹海国家森林公园上空。突然,箭矢呼啸而出,正中一只觅食的小麂。嗅到血腥味的猎犬狂扑过来,宁静的夜色被撕开一道血口。这不是电影,而是真实发生的非法狩猎现场。日前,经永川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法院对全市首例利用无人机非法狩猎案作出判决:被告人陈某、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追缴违法所得,没收作案工具。
2025年3月至9月,陈某、蒋某在永川、江津两地昼伏夜出、流窜作案。陈某操作一架加装了箭矢发射装置的无人机,利用热成像功能在夜空中搜索猎物;蒋某则放出猎犬追咬被射伤的动物。短短半年,两人先后5次作案,共捕获国家“三有”保护动物小麂3只、果子狸2只、蒙古兔7只。同年9月24日,两人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10月,案件移送永川区检察院审查逮捕。
到案之初,两人仅承认9月连续3晚的作案事实。办案检察官李玉华从案卷中察觉异样:“去年2月陈某就购买了无人机和箭矢,很可能不止干了这几回。”她引导公安机关对扣押手机中的电子数据进行深度梳理,隐藏的犯罪事实逐一浮出水面。面对铁证,两人终于低头:“我们知道那些地方不许打猎,但一直有侥幸心理。打来的野味要么吃了,要么卖钱了。”
经林业主管部门和专家学者论证,这种改装后的无人机被认定为集高杀伤力、高生态破坏性、高公共安全风险于一体的新型狩猎工具,其危害性不亚于传统禁用猎具。高空坠落的金属箭头可贯穿动物胸腹腔,创口深度远超传统猎具。无人机与热成像技术突破了夜色、悬崖、密林等天然屏障,狩猎成功率高,会对区域生物多样性造成毁灭性打击。更为危险的是,夜间出行的村民或护林员也可能被误判为“猎物”。经评估,两人造成的野生动物资源与生态损害价值达3.7万余元。
永川区人民检察院以非法狩猎罪向江津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同时将民事公益诉讼线索移送重庆市人民检察院五分院。五分院随后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诉请两被告生态环境损害赔偿3.7万元并公开赔礼道歉。经检察官释法说理,陈某、蒋某认可全部诉求并同意调解结案。目前,赔偿金和公开致歉已全部履行完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