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于12月5日对马航MH370航班部分失联乘客家属索赔案作出一审宣判。法院依据《蒙特利尔公约》及中国相关法律规定,判决马来西亚航空公司和马来西亚国际航空有限公司就每案赔偿乘客家属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及其他损失和相关费用共计人民币290余万元。
自2016年起,75名失联乘客家属陆续提起诉讼,要求马航及其子公司等被告赔偿损失并建立搜救基金,共形成78件案件。根据调查,马航MH370航班在2014年3月8日从马来西亚起飞后不久失联。2015年1月19日,马来西亚政府正式宣布该航班失事,并推定机上所有239名乘客和机组人员已遇难。
在审理过程中,经朝阳法院多次调解,已有47件案件的乘客家属与被告达成和解并撤诉。此次宣判涉及8件案件,这些案件中的8名乘客均已依法宣告死亡。其余23件案件因乘客家属尚未申请宣告乘客死亡或尚未完成宣告程序,仍在审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