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7日,2025创新药高质量发展大会在广州召开。会上,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了《国家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2025年)》。
2025年国家医保药品目录新增了114种药品,其中50种为一类创新药,总体成功率88%,较2024年的76%明显提高。同时,19种药品纳入首版《商业健康保险创新药品目录(2025年)》。新版目录将于2026年1月1日在全国范围内正式实施。
国家医保局党组书记、局长章轲介绍,国家医保局已连续八年调整了医保药品目录,累计调入949种新的药品,医保基金为协议期内的谈判药支出超过4600亿元,拉动销售超过6000亿元。本次目录调整新增114种药品,其中包括50种一类创新药,同时调出了29种临床没有供应或可被其他药物更好替代的药品。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纳入了一些弥补基本医保保障空白的药品,如三阴乳腺癌、胰腺癌、肺癌等重大疾病用药;朗格汉斯细胞组织细胞增生症、螯合剂不耐受的地中海贫血症等罕见病用药;糖尿病、高胆固醇血症、自身免疫性疾病等慢性病用药。调整后,目录内药品总数增至3253种,其中西药1857种、中成药1396种,肿瘤、慢性病、精神疾病、罕见病、儿童用药等重点领域的保障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根据国家医保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的通知,新版药品目录自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执行,对于未成功续约被调出目录的协议期内谈判药品,给予其6个月的过渡期,期间医保基金可按原支付标准继续支付,各统筹地区需采取有效措施做好衔接,指导定点医疗机构及时替换。
基本医保目录新增药品中,有50种是一类创新药,总体成功率88%,较2024年的76%明显提高。国家医保局表示,本次调整在坚持“保基本”“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基础上,按照“补齐短板、鼓励创新、优化结构”的调整思路,扎实推进“战略购买”“价值购买”,突出对“真创新”“差异化创新”的支持,努力实现保障能力和水平更加提升、参保患者对新药更加可及、引导医药产业更加注重创新的目标。









